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人民政府各办、局,管委会,市直各企事业单位,省市驻汾单位:
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〔2023〕9号文件通知,经2023年4月6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:
李建军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。
免去:
王丹丹同志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职务。
汾阳市人民政府
2023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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